更新时间:2022.06.08
撤销婚姻的程序: 一、行政程序。即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胁迫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被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被胁迫结婚是真实的,不涉及子女抚
公司的撤销程序是: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登记债权; 3、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展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具体流程是: 一、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发给复婚证,完成复婚程序。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但是需要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有可撤销事由的,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婚姻撤销的程序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基本要求: 1、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必须是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 2、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必须依法取得实施行政许可权的明确授权; 3、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
公安局先审查案件,搜集证据。认为有公诉需要的,再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需要将案件材料全部移送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可撤销婚姻处理的程序有以下两种: 1、行政程序:即由婚姻登记机关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2、诉讼程序:
可撤销婚姻的申请程序是: 1、当事人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书面申请,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检查规定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且双方在声明人一栏签字; 3、当事
行政处罚的具体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即由行政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普通程序,即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调查、立案、作出决定的程序;以及听证程序,即组织听证来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
行政处罚的程序有简易程序,即由行政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普通程序,即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调查、立案、作出决定的程序;以及听证程序,即组织听证来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