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则可以无条件撤销,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民法典》规定效力待定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法律关于效力待定合同撤销权的规定是: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中继承人是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财产的赠与。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能撤销的,可撤销的情形具体有: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实际转移之前可以撤销,法定不得撤销的除外;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撤销; 3、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 4、不履行赠与
《民法典》规定房产赠与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 首先,在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前,当事人享有任意撤销权,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 存在下列法定可撤销事由的,权利人有权请求撤销: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
1、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的,一般不能撤销赠与。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可以撤销赠与。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
不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对方不愿意解决,则可根据其行为的不同,分别去工商局、法院或检察院,按国家规定的法律程序解除合同。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符合撤销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可撤销的合同撤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
一般可以。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民法典》中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无效的情况。可撤销情况有: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况。
租赁合同是附期限合同。因为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般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好起租时间以及租期。并且我国《民法典》已经明确规定了租赁行为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即便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租赁合同的期限,就默认该租赁合同的期限就是二十年。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