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兄弟姐妹之间是可以继承财产的,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 1、法定继承:在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时,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财产。 2、遗嘱继承:兄弟姐妹之间可以通过设立遗嘱来继承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出嫁的女儿有权回家继承父母的财产。 在继承权上男女平等,儿子和女儿享有一样的继承权,该权利不会因为女儿结婚了就丧失了。结婚的女儿也同样与儿子享有一样的继承权。
儿媳妇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吗: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法定继
在我国女儿对父母的财产享有继承权。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儿子女儿继承权一样,都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并且都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够平等的分得遗产;如果有遗嘱的,由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父母子女关系是最直接的亲属关系,双方作为对方的继承人当然可以相互继承财产,享有天然的财产继承权。但是明确放弃继承权,或者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况的,就丧失了继承权。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的同时,也继承父母的债务
孙子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财产。孙子不是第一顺位或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孙子也无法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直接继承爷爷的财产。孙子只能在特定情况下代位继承或者由遗嘱来指定其为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
女儿有继承父母房产的权利,继承权男女平等,并且子女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的。 女儿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都依法可以集成其父母的房产,并且都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情形: (一)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二)公婆立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将财产赠与给儿媳。 儿媳一般情况并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法定继承中儿媳妇不属于公婆的法定继承人。 但特殊情形下,儿媳妇尽到了主要的
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一)如果死亡人立下了遗嘱,并且明确说明私生子有权继承财产,那么私生子则可以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相应的财产,任何人无权剥夺。 (二)如果死亡人未立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的继承方式,由于私生子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其有权跟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和婚生
孙子无权直接继承祖父的财产,孙子不是第一法定继承人,在一定的情况下只能代位继承。代理继承是与标准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子女的直系亲属,代替先死的长辈的直系亲属继承
侄女是完全有可能继承叔叔的遗产的。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