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
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为,有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等情形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凭证是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若是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当场行政处罚的罚款限额为对公民50元及以下,对单位1000元及以下。但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个人则为200元及以下。对公民50元以下、单位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都可以当场处罚。可以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处罚决定书。
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决定,并且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当场收缴。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看出,当场作出行政处
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决定,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当场收缴。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可以
收缴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当场行政处罚罚款范围有哪些 违法事
根据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行政处罚机关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是被处5二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二是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处罚机关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
收缴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财产罚,例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而收缴是以减损权益的方式来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惩戒的行为,是行政处罚措施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