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具有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代位继承权财产范围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权主体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3、代位继承应当出现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继承的种类都有:遗赠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三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遗赠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继承的种类都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协议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会发生代位继承。此时应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 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情况,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可知,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份额的制度,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
《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直系晚辈血亲,其中既包括自然的额血亲,也包括拟制的血亲,比如养子女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范围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继承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1、法定继承; 2、遗嘱继承和遗赠; 3、遗嘱指定的人继承; 4、优先于法定继承; 5、遗赠扶养协议; 6、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
遗嘱继承的形式有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种类如下: 1、法定继承; 2、遗嘱继承和遗赠; 3、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事先对继承顺序、内容等方面的规定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方式。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
法定继承的类型主要包括: 1、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继承; 2、第二顺位继承人全部继承,且仅适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形; 3、法定继承的其他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