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2、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的这种明知应当是由债务人夫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有: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
离婚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是是否是为家庭生活所必须欠下的债务。如果是为家庭生活所必须欠下的债务,则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不是为家庭生活所必须欠下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差别是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支出的费用,也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一方私自借用的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内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是在以下范围之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与夫妻债务的界限为,该债务是否具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则是否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