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9
交强险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解除,只有下面这几种情况才能要求解除保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四)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
邻居建的房子挡住采光了能要求他拆了。法律规定,建造建筑物的,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而邻居建房遮挡采光的,就妨碍了自己的采光,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可以要求邻居拆除。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
车子被追尾了,不可以要求换车,但可以要求赔偿。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赔偿不足的,再由肇事者进行赔偿。具体的车辆赔偿费用如下: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
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果解除合同后,造成一方损失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要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当事人可以按照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处理; 2、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3、已经履行的,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
一、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
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进行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该措施适用于不动产或者不宜移动的其他财物。一经查封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移动或处分,即使是其他法院也不得将已经查封的财物借口是其他案
财产保全的范围限于申请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所以配偶财产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申请保全。 我国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