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是由具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但也可以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或者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
罚金刑的执行方式: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等情形。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
罚金刑由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行政处罚可以由下列机关或者组织执行: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
安全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执行,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机关可以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决定的一个行政机关。
1、罚金刑的执行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2、执行卷宗档案不规范; 3、罚金的收缴工作管理不尽规范; 4、启动罚金刑执行程序的方式、行使执行权的主体不统一,强制执行的措施不具体、不明确。
刑法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根据是法律条文、案件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等综合考虑。如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