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刑诉法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是: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一定情形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刑诉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为: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内容是,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
刑诉法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是: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一定情形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刑诉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内容: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及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适用上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具体内容为,刑事诉讼的原则为依靠群众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平等原则。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及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适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是在查封、扣押涉案财物时的注意事项。造成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依法扣押、查封涉案物品,所扣押、查封的必须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并且列出清单,见证签名盖章备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是,用人单位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相应的规定分别指向《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八条、三十六条、四十条、四十一条以及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而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检察院侦查人员应当在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二十四小时之内进行讯问,讯问不得以不合法的方式进行,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挺其陈述或辩解再提出问题。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