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共犯与犯罪形态的相互关系如下: 1、共犯中一人犯罪既遂的,共犯整体既遂; 2、部分共犯中止行为的效力,只及于中止者本人,不及于其他的共同犯罪人; 3、实行犯犯罪既遂的,教唆犯或者帮助犯也就按既遂犯处理;如果实行犯实行未遂的,教唆犯或者帮助犯
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的关系是不同的犯罪阶段的犯罪形态不同,故意犯罪是一个过程,存在不同阶段。犯罪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犯罪预备阶段与犯罪实行阶段。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没有犯罪阶段就不会有犯罪形态,没有犯罪形态也不会有犯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一般指的是共同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都应当比照犯罪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统称为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既遂是指某种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某种危害后果已经发生、完全符合某个罪名的犯罪构成等(具体到每个罪名,其既遂标准是不一样的);犯罪预备,是
1、二者相互联系又有区别. 2、犯罪概念揭示犯罪本质特征,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具体标准。 3、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在刑法理论上,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作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它们并不具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因而刑法总则对这些犯罪形态的成立要件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使之运用于司法实践中,对行为进行正确地定
建立共同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应当具备及时性,共同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施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结束的犯罪结果还没有发生之前。但一旦犯罪结果繁荣起来,无论其结果是由所有
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是否犯法要看未成年人是否自愿以及未成年人的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强迫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发生关系的,构成强奸罪;如果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自愿发生关系的,则不构成强奸罪;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犯罪未遂的规定,犯罪未遂一般指的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但由于犯罪分子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未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针对未遂犯的处罚,可以参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的主要特征有: 1、犯罪分
未成年犯罪的八种情形为:1、犯故意杀人的;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3、抢劫的;4、强奸的;5、贩卖毒品的;6、放火的;7、爆炸的;8、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未成年犯罪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且未满18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