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刑事案件不一定会判刑。刑事案件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或缓刑。 免予刑事处罚是指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适用缓刑主要是因为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免予刑事处罚是依法只对被告人定罪,但不判处刑
减轻处罚要符合下列条件: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4.从犯。 5.在外国犯罪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6.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7.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
不是所有的交通肇事行为都属于刑事案件。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事案件: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直接财产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
一般刑事案件中判实刑的,如果包括罚金的附加刑处罚的,还需交罚金。如果并未判处罚金的,则不需要缴纳。如果判处了罚金,则被执行人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会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
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听证制度是促进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听证制度是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减轻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要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处理。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或者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等情况的,中止诉讼。
对于犯罪分子的刑事处罚一般是不可以一事两罚的。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对于已经处罚过的犯罪行为,不应当再次进行处罚。
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
1、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是不同性质的案件,法院对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后,并不影响对刑事案件的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
刑事案件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具体如下: 1、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可以要求民事诉讼,但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有物质损失的,经过刑事追缴或者退赔程序仍然无法弥补原告的损失的,原告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刑事案件已经结案的,原告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