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诉讼离婚可以到男方或者女方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
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需要自己拟定好或者委托律师起草,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自己书写离婚协议,那么可以向工作人员说明,民政局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表格。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一般在当地婚姻登记处领取,并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也可以自己拟定,或者是请专业的律师帮忙拟定。
离婚诉讼书交于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立案部门。并且提交的起诉状应当写明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正文部分写明离婚纠纷的有关事项和诉讼请求等主要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据。
诉讼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形: 1、有关军人的案件: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
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即确定起诉时的管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 一、一般情况下,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当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当事人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1、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
当事人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诉讼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首先写明标题离婚起诉状,其次,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现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及婚姻状况,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等,最后,写明受诉法院的名称,具状人签名,并注明起诉时间。
诉讼离婚的提起需要到以下法院: 1、一般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其他法定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