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国有企业股东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
私企倒闭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在破产程序中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破产财产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因为工厂倒闭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 1、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企业以全部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般来说,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出现公司恶意逃债的情况,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有无限连带责任,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三种方式。因为我国合伙企业主要分为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的形式不同,债务承担责任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特殊
公司债务法人承担的责任是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因为公司具有法人的独立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只有在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由破产财产按顺序清偿,占破产财产的比例。公司破产后,应当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权人需要在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以前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然后,对于破产债务,破产财产在
企业变相降薪的,需要向劳动者承担补偿责任,将工资补足;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企业履行义务;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进行清偿,甚至全部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