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房产赠与后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收回。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屋是以过户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依据的,因此,在未办理过户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不能随便撤销赠与,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
欠债人死亡后其债款应当由继承人解决,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再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债务人死亡由债务人继承人承担还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于此。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
债务人可以转移其债权,但是应当是在依法对第三人享有债权的情况下,且需要符合下列条件:该债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债务人及时通知了第三人;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了转移的协议;以及转移债权不损害债务人的债权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债务人死之后债务的处理:债务人有继承人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管理人或者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主张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
债务人死后债务的处理: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的债务一般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继承人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应当承担债务人生前的债务。如果债务人的遗产在偿还债务之前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继承人需要在继承人的份额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遗留的债务;但是,如果
债主失踪,债务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债主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欠款人死了,债由继承债务人财产的人还给债权人。但是,继承人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
房产赠与后可以撤销赠与,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债权: (1)、债务人失踪2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确定财产代管人后,向财产代管人追讨债权。 (2)、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如果债务人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逾期不履行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