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注册公司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分公司注销需要的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分公司注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
异地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
注册公司所需材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其他。
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分公司注销需要下列材料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 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分公司完税证明 5、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分公司注册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须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须加盖公章,还有本人签字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
注销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等。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3、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4、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料。
公司注销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公司办理注销手续的,需要6种资料。分别是:1、公司的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5、法人身份证;6、公司的公章、私章、财务章等。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要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