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没有具体要求。但有以下生效要求: 1、遗赠扶养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2、遗赠扶养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 3、遗赠抚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得为继承人; 4、其他要求。
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有: 1、遗赠扶养协议的本质是双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一方面,扶养人应当履行生养死葬义务;另一方面,遗赠人应当将协议约定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 2、协议订立后,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导致协议解除的,
遗赠扶养协议的失效情形: 1、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 2、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3、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4、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5、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6、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当事人不符合法定条件而导致的无效:扶养协议是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社会组织与被供养人签订。因此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下: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应按下列标准来认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遗赠扶养协议是优先于遗嘱与遗赠的,因此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应当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予以分割,剩余部分在依据遗赠或者遗嘱来处理分割。
遗赠扶养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定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在遗赠人死后,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是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只要协议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在继承开始后,按照协议办理继承。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存在下列几项不同点别: 1、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为单方行为; 2、遗嘱是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获得遗产,遗赠抚养协议是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获得遗产; 3、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适用等。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口头。遗赠扶养协议也是协议的一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 但是为了便于将权利义务确定下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
1.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即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的财产于死后赠与扶养人的协议。 2.遗赠扶养协议是在我国农村“五保”制度(“五保户”包括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基础上形成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