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是由法律设定的。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才有主动强制执行的权力;而法律如果没有规定的,则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或财产权利进行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则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往往属于为迅速查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临时性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后,为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第二、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暂时性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主体是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如果行政机关有执行权的,可以依法自行执行;如果没有执行权的,则可以在有效期限内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1、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
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
1、必须有行政强制措施制度规定的立法授权。没有立法授权,任何行政机关不得擅自采取强制措施。 2、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条件下使用法定方法才能直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能够采取对当事人危害小的强制方式就不得采取危害严重的强制方法。 3、行政机关必须在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先是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然后通知当事人,依法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听取申辩;再制作笔录,由相关人员签名;最后依法实行行政强制措施。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决定;也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行政机关已经合理地催告当事人履行其义务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