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1、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
我国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条件一般是:1、家庭中最少要有一个成员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年时间以上;2、已婚或三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的房产建筑面积要小于或等于四十八
一、上海个人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的本市城镇家庭,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均具有达到规定年限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户口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
我国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条件一般是: 1、家庭中最少要有一个成员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年时间以上; 2、已婚或三十五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的房产建筑面积要小于或等于
一、上海市城镇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3)住房
申请上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 1、家庭成员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家庭收入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城镇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或者在本市市区城镇实际居住稳定就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含本市农民工)。 二、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25500元,人均财产低于100
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 (一)配偶(结婚需满1年); (二)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
1、申请人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家庭人均年收入十分低; 2、户籍的一般要求是当地的城镇户口; 3、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是在市县规定标准以下的。 4、申请人是已婚的,单身的话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
经济适用房有四个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已婚的,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