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由,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确立的,与清算责任纠纷相比,是总则性案由,当其他案由均不适合案件具体情况时,才予以援用的。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的诉讼时效: 1、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顾名思义就是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公司独立法人的地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在实务中,常见的是股东恶意掏空/转移公司财产、股东不依法进行清算、股东在清算程序中不配合清算三种情形。此时,对于债权人而言,即可以“揭开公司面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应当对股东承担损害责任而与股东发生的纠纷。所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超过该规定期限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对于股东要求确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不受60日的诉讼时效限制。
当控股股东利用股东地位侵害公司利益或者中小股东利益时,我建议其他股东行使以下权利,来维护公司或者自己的利益: 1、股东可依法行使知情权,例如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查阅会计账簿等; 2、股东可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股
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若公司法人滥用了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逃避债务,损害了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需要对公司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不滥用股东的权利,在法律规定和章程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有: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
诉讼时效限制: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分别规定了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程序和表决内容违反章程的,可以撤销决议,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法院不受理超过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向法院起诉并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2、立案庭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立即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等通知。 3、经审查决定立案的,进行排期。 4、排期后,由立案庭当即或通过邮政速递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 5
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大股东损害公司的利益,其他股东应当进行前置程序,而不是直接起诉。首先应当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只有当二者都不行使权利时,才能诉讼。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超过该规定期限提起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对于股东要求确认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不受60日的诉讼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