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30
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 1、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2、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3、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
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主要包括:某种犯罪通过某一行为、在一定情况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后果;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首先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的共同要件,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有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
行为人实际履行合同能力的有无。合同诈骗,行为人签订合同,往往没有履约能力,所依据的是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而合同纠纷中,签订合同则有一定的事实根据(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犯罪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前者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仍积极追求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后者是指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有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可能,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保险诈骗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以下情形: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骗取贷款罪的客观方面: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只要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了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不如实填写贷款资金真实用途,以骗得贷款的顺利审批的,都属于欺骗手段。 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之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 (2)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其中犯罪目的是目的犯应当具备的必要要件,缺少犯罪
保险诈骗罪的客观表现: 1、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编造虚假原因或者夸大保险事故损失程度; 3、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4、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
犯罪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罪过的形态、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等心理因素。其中,犯罪罪过的形态,即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是犯罪构成见方面的必要要素,而犯罪目的则不属于必要要素,属于选择性要素。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而犯罪动机一般不是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