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是有一定的证据或者是下一级的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上来的案件,会做出批捕的决定。但是移交到检察院的案件不一定批准逮捕,可以取保候审,具体看案件情况。
检察院批准逮捕通常是能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时候通知嫌疑人的,并且会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捕后的流程如下: 1、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3、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
检察院对嫌疑人批捕不一定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四条
检察院批准逮捕是可以通知嫌疑人的,并且通知的时间是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时候。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
检察院对嫌疑人批捕不一定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四条
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需要讯问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的时候,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现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一,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第二,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第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如果检察院在进行审查批捕时,嫌疑人有疑问,那么可以在嫌疑人的申请下进行讯问对话。如果案件进展情况缓慢,在进行审查批捕时受到了阻碍或者是质疑,那么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样如果犯罪嫌疑人对逮捕有疑问,也可以予之告诉。如果在进行重大违法案件的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