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挪用孩子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追回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
离婚夫妇应按下列方式给子女抚养费: 一般是以月或季或年给付,=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 也可以一次性给付,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 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夫妻离婚协议未约定抚养费的,直接抚养方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负担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所以如果不直接抚养方有固定收入,法院可以判决其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
夫妻双方所谓的私有财产就是通过公证后的财产。如果对方挪用了,是可向对方讨还的。如果没有公证,对方有权动用。不知您是不是公证后的财产。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
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具体如下: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来说,“经常居住地”是相对于基层法院的管辖范围而言。如果在地级市长期居住,但分别有几处居住场所,且居住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点:1、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标准给付;2、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在第一点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但不可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比例;3、如果当
夫妻协商一致离婚按如下程序办理: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