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的情形: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国家劳动争议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一是有关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二是属于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
上海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依法组建,于1995年9月18日成立。 上海仲裁委员会遵循中国法律、参照国际惯例、按照本会规则,独立、公正、及时地受理并仲裁解决发生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在受理范围之内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因此,即使劳动合同无鉴证也应受理。
上海劳动局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是1233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劳动人事咨询:12333。电话:86-21-23111111。邮编:200125。
劳动仲裁受地域管辖的限制。依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的,可以裁决先予执行,并移送法院执行。一般来说,裁定先予执行需要符合两个条件:首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其次,是不先予执行对于劳动者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②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及具体的申诉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 ③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规定适用范围; ④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