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对于民事案,对法院作出的二审(终审)判决不服,有以下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你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 一、民事诉讼一审流程如下: 1、起诉。
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区分情况来处理。如果是对于普通一审程序的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如果是对于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是对于再审的裁判不服,需要进一步区分情形处理。例如:如果再审是按照一审程序审理,则对于该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以民事案件为例,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递交起诉状、一审判决书和本人依法收集的证据材料。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并按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并且缴纳上诉费。 在上诉期内未按规定提交上诉状或未经法院批准而拒不缴纳上诉费的,按放弃上诉
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状上应当载明的有上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电话;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一审被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具体案由;不服一审哪个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具体的上诉请求;不服原审判决和裁定的事实及理由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
1、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一审判决的,则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二审判决的,则自判决送达之日即生效,如果对判决不服,则可以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被执行人对法院作出的执行判决不服时,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受理异议后,执行就会停止。 不服法院判决的申诉如下: 1、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一审判决的,则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