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约定以清偿担保债务为担保的情形,债权人以该担保物权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的其他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担保物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转移的,担保物权一并转移。
1、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对原债权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 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 2、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必须公告。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债权转让并非必须是到期债权。债权转让具备以下条件即可: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等。
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也可以不约定。但是如果出让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当事人约定债权债务,有利于保障自身权益,减少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
可转让债权应为有效债权。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法不得转让。 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人转
股权转让不一定需要约定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股东是对公司作出贡献,对公司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公司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企业法人。一般来说,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没有直接关系,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与股权转让不存在直接关系。根据
股权转让是不影响债权债务的,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使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如果债务人破产了,债权人可以在法院确定的期间内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的,也需要说明。
债权人转让权利后是否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如果是转让全部债权,该债权即由原债务人移转于受让人,转让人丧失债权,债权人不可向债务人主张权力; 2、如果是部分转让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债权,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