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一、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二、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
一、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并要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劳务关系的主体在法律上仅要求具有普通民事主体资格,而不要求具有劳动者资格或用工资格。 二、关系的性质不同 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工伤员工可以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但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法人个人欠债与公司并没有关系。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由公司独自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
劳动关系是一种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则是社会关系中最主要的内容。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者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产品生产创造过程中,形成的劳动互助、合作关系就是生产关系。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需要支付赔偿金。
没有签劳动合同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收集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强有力的证据,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单位代扣代缴的缴税证
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
没签劳动合同用这些材料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不同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 2、关系不同;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4、适用的法律不同;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