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检察院抗诉失败的,则当事人不可以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败后可以继续申请再审。中国目前实行二审终审制。初级法院一审后,经过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即生效,如还有不服的,应该到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到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一般来说,检查院会要当事人先申请法院再审,还有不服的再走审判监督的
检察院驳回抗诉后就没有其他救济途径了。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有撤诉的权利。而高级人民检察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来抗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抗诉的法律效力只能引起再审,而不能影响到此后的再审审理程序。
对于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会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 如果检察院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将做出不提请抗诉决定,并在作出该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不提请抗诉决定书》。 对于检察院做出不提请抗诉或不抗诉
在民诉中,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存在法定再审情形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法院可以否定检察院刑事的抗诉,对于抗诉的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即否定检察院刑事的抗诉。
人民检察院对于一个判决只可以提出一次抗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抗诉包括上诉程序的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其程序抗诉一般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下抗上审;另一种是同抗同审。
检察院不服一审的刑事判决提起抗诉是有时效限制的,不服判决的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
民事抗诉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抗诉条件有: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
抗诉的提起可分为依职权抗诉和依申请抗诉两种方式,地方的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的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存在错误的,应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这是依职权抗诉。同时,由于被害人是没有抗诉权的,故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的,可以
两次一审后人民检察院均未抗诉的,终审后可以抗诉。对于两次一审的判决,即重新审判后的判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