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自书遗嘱是永久有效的,不存在失效的问题,但可以视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二是诉讼时效为三年;三是超过二十年不得再行诉讼。
代书遗嘱内容与事实不符是无效的,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代书遗嘱是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需要签名。
遗嘱可以指定监护人。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监护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法律制度。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遗嘱被毁了,应该采取如下三点的方法来认定遗嘱的真实性: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应到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以派人到其住所或临时住所办理。公证遗嘱公证处会对遗嘱留存。因此,遗嘱若被撕毁,可到公证处调取该
老人遗嘱公证手续应该按下列程序进行办理: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受理,发通知单。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3、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
自书订立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有效期是永久的,自书订立的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内容是如何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及本人财产的说明,遗嘱全部写完后要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年、月、日)就是有效的。
没有日期的自书遗嘱是有瑕疵的遗嘱,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遗嘱的书写时间。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 1、遗嘱的全部内容必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书写; 2、自书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在死后处分其财产的正式表示; 3、必须由立遗嘱人签字; 4、记下来年、月、日
不是所有代写的遗嘱都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 1、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应当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公证遗嘱的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 主要审查
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立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遗嘱内容确实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是利益相关人假借立遗嘱人之手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遗产处分。
公证遗嘱时,有5个步骤。分别是:1、办公证遗嘱手续时,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处会受理,然后对立遗嘱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3、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
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办理是: 1、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等; 3、进行公证,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