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公积金会随着其他的社会保险一并进行转移,如果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没有马上来得及参加新工作,那么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账户内的本息余额,会转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体封存户内封存,等参加新工作以后,伴随着社保的
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劳动合同到期不等于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任职的,双方应当续签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
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到期不完全等于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患职业病诊断期间或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老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得终止劳动关系。
一般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后,双方不可以随便终止合同。只有法律、法规允许,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条件通常有:1、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2、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不一定终止。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并未为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双方仍然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事实劳动关系继续存在,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除外。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