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两种情况,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投案后最中止犯罪仍然可以认定为自首,只要犯罪行为人自动投案,向办案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可以认定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中止不属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是两种不同的犯罪状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
投毒自首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如果要构成犯罪中止就必须要满足下面条件: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四)犯罪中
投毒自首不属于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而自首显然是犯罪行为已经完成,犯罪结果已经发生后的行为,所以自首当然不构成犯罪中止。
有轮奸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投案自首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是必然。至于如何判决还应当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犯罪嫌疑人在作案中所起作用、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后果综合考虑,依法判决。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投毒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这种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犯罪分子国家对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可以得知,贩卖毒品的行为,无论贩卖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法律规定,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情况,或者是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武装掩护
体内藏毒的自首分为两种: 1、一般自首,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动投案,即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