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婚前首付,但是房产登记在首付方一人名下,婚后以其个人财产进行还贷的,该房产仍属首付房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若夫妻一方在婚前首付购房,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对房产进行
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字离婚房子的分配如下: 1、一方婚前购买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若不存在还贷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若存在还贷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进行补偿;男女双方在婚后购买房产的,该房产属于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的,如果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房产归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
男方父母付首付的房子在离婚后的分割方式:婚后取得所有权,登记一方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判归登记方。如果婚前取得所有权的,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后离婚的,若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配,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首付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
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后加女方名字,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的房子归夫妻一方,若婚后由首付一方个人财产全部偿还贷款的,则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若为婚后共同还贷,则共同还贷部分认定为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 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一、婚前以女方的名义买房男方出首付的,应当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由于房产在女方名下,一般处理方式是通过女方支付男方一半的房款来处理; 2、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婚前一方出首付购买房屋并且还贷,但登记在对方名下的,一般是属于夫妻共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如果是父母
《民法典》规定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离婚时原则上房产应当属于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分割首先应当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房产属于不动产,若是实物分割会损害房产的价值。
对于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字的情形,应具体分析房子归谁: 1、如果婚前男方首付只写女方名字,房子归女方。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若婚后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