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除劳动者有重大过错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以外,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三期内的;因工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医疗期内的;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其他。
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职工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是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的;女职工在三期内的;以及职工连续工作满十年,五年内即将退休的等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
我国劳动合同法保护因长期工作致使身体机能出现异常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处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且没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单位有以下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劳动合同因本法规定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
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具有双重劳动关系,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及员工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情形。
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