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一房二卖有效合同的当事人还能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就购房人而言,登记在先或者合同在先的购房人可以提出继续履行的诉讼请求,一般可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合同先履行一方在出现下列情形的时候可以中止履行: 1、另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
挪用资金罪不是继续犯,继续犯的特点是不法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而不仅仅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的继续。挪用资金罪的不法行为不是一直继续存在的。继续犯也叫持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在诉讼期间是能继续履行的,只有在法院判无效后才不需要继续履行。法院判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
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然继续履行如果对方接受的有效。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合同到期后,当事人虽然未续订合同,但一方继续履行义务,另一方未表示异议的有效。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合同标的已灭失;合同无效;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如下: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关于继续履行的内容是否应释明的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当释明,释明的具体内容包括买受人支付购房款,出卖人交付房屋和协助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等,理由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规定:申请
租房继续履行合同应该与房东签订续约合同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延长,也可以选择不签约继续交房租视为对原合同的默认延长。因为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
租赁期间届满继续履行租房合同,如果对方接受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一房二卖能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对方又跟其他人签合同,属于一房二卖,出卖人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对于一房二卖的,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想要拿到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继续主张合同权利,去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无法履行是指义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合同。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有: 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合同无效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