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 1、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2、个人财产不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方式如下: 一、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二、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先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分割财产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1.民法典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具有下列相关规定: 1、对于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1、军人退伍安置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后需要夫妻双方平均分割。 2、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仍然属于个人所有,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以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进行相应的计算而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退伍费中的一部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具体分割的时候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的数额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是要进行分割的部分。军人退伍安置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平均分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离婚时只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不用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至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由夫妻双方先自主协商,可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只要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涉及遗产继承的,具体按以下情形处理: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如果遗产继承是属于遗嘱继承的,该遗产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