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对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的工作报酬,劳动合同不能解除,到期的应当续延。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上班得肺炎是否算工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1、劳动者复工后在本职工作中肺炎,应不属于工伤。同理,延长假期或者延后复工期间结束,被要求自我隔离员工在家办公期间发生感染新型肺炎,亦不属于工伤。 2、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肺炎不属于工伤。 3、
要分二种情况来分析: 1,因为工作原因而感染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如果是与工作原因无关的话,比如说下班后感染的一般情况不属于工伤。
疫情期间还要上班,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可以投诉。传染病暴发、流行,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其他。
能投诉。政府通知延迟复工,用人单位不可要求员工提前返岗。用人单位在延迟复工期内,未经许可不得要求劳动者返岗,但可以向劳动者下达适合在家办公的工作任务。
上班期间感染冠状病毒肺炎是工作原因导致的算工伤。在工作过程中要完成工作任务,而引起的突发性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因疫情原因,企业复工时间推迟的,或者导致企业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降低工资标准。
视情况而定,认定工伤,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有工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若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工伤。感染新冠肺炎属于工伤的适用条件为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一般劳动者不属于适用范围。
在疫情期间只要劳动者没有做出不合法的事情,那么就不应该扣工资,而对于只要因为疫情不能上班就不能扣工资,从而还应该要如实的发放劳动者该有的工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