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误工费是否计算在赔偿项目之内应从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角度来考虑,而不能机械地以年龄界定。 超过退休年龄且确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费应不予考虑。相反,虽然超过退休年龄但并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实际仍在从事劳动,只要其因受到损害导致收入的减少或损
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 误工费是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减少的收入而定,如果退休后没有其它的从业收入,没有造成实际损失的侵权人不承担误工费的赔偿,如果造成了实际误工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退休员工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要看退休人员是否遭受人身损害。具体是: (1)交通事故中,退休员工遭受了人身损害,且因该损害而无法正常工作遭受收入损失的,需要赔偿误工费; (2)没有造成其严重人身损害的,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交通事故误工费
交通事故退休的有误工费,误工费是为了补偿耽误工作之间的工作收入,因此不管该人员是否退休,只要他在务工期间受到了利益损伤,就可以要求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
1.已退休人员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减少时,导致退休人员实际整体收入的减少。因此,外聘收入的损失应当认定为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 2.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
交通事故退休人员误工费赔偿标准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退休人员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退休人员另谋职业,还在上班的,则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如果没有工作,退休在家的,事故责任方可以不给误工费。
交通事故退休年龄有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已退休仍有收入有误工费。受害人如果在外面有工作,不管有没有退休,都可以要求误工费。《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