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该立即受理。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立案受理到开庭可能需要一至二个月。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人民法院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可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该期限来提出复议申请。
当事人申请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的六十日内依法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
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期限一般是九十日内,自行政机关立案之日算起。但是对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办结。
如果行为人仅实施了一个治安违法行为,则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多个治安违法行为,而行政机关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的,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
行政复议答复期为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等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行政复议期六十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对于诉讼结果的申诉期限是六个月。申诉是对审判结果的一种监督,如果诉讼的当事人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依法提出申诉,即申请再审。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可以在知道该行为之日的六十日内依法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在此应当注意《行政复议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问题,如果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