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意思是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不会因为过了一定时间而对主张权利产生影响。不适用诉讼时效一般主要是针对物权而言,因物权具有对世权、绝对权的特征,权利人拥有要求所有人不得侵犯其权利的权力,对物权的主张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存在侵犯物权情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是指诉讼时效适用哪些权利。依学理解释,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债权及债权以外的财产权请求权。因为诉讼时效的立法目的在于消灭因权利人不行使权利而导致的法律关系的不稳定状态。因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代位权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
民事诉讼中“释明”的意思是指当事人的主张或陈述不明确时,法官应当通过发问等方式协助当事人明确其主张,使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充分辩论的司法行为。释明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释明制度对明确法院及法官的释明义务范围及相关法律责任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
自认事实是指当事人对不利于自己事实的承认。它分为诉讼中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中国证据法中所说的自认是在诉讼过程中的自认,自认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
保证期间是指根据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主债务期满后,保证人给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期限。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侵犯民事权利的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内不行使权利。时效期届满,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这是抗辩权发生主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