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
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指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诉权消灭,自然权利依然存在,权利人仍可通过法院向义务人主张其自然权利,义务人也可自愿履行,法律不加干预。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中的诉讼时效也就是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它与一般诉讼时效相同,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起算时间根据保证合同来确定。 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出诉讼时效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没有免除,但是保证人获得了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中断,也称追诉时效的更新,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时,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诉讼时效终止的具体含义如下: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当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事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诉讼时效届满:诉权消灭,自然权利依然存在,权利人仍可通过法院向义务人主张其自然权利,义务人也可自愿履行,法律不加干预,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不是意味着败诉了。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是: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未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当事人去法院起诉或者被他人起诉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的流程。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是:当事人起诉;法院受理;缴纳诉讼费;法院送达材料,安排开庭时间;调解;开庭审理;判决。
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 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第一,诉讼主体涉外,即诉讼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和组织;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因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办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诉讼程序的法律。属于基本法、私法、部门法和程序法。
民事诉讼收案一般是指,已符合立案条件、正式受理的意思。立案通常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
民事20年追诉期的意思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