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3
担保人撤销的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存在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显失公平;担保人的可撤销行为有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骗取担保权人订立合同、前担保权人与担保人协议取得抵押物损害
担保人即保证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1、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 2、担保合同的担保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反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吗,在为债务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同时,会要求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这就是反担保
也有不可抵押的财产,如下几点: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担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因担保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另外,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 1、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对此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并没有规定转继承问题。但是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明确载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标的可以为交付商品,也可以为提供服务。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
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包括以下几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