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因重大误解而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是九十日。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但是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一般是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是一年或五年。法律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重大误解的撤销权期限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果不知道撤销事由,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除: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90日内未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期限有: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
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期限是1年。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协议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此一年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期限是九十日,自重大误解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为尽快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
合同的可撤销期限是:一年,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合同成立后五年内必须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可撤销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时效期间分别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需要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需要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需要行使撤销权;法定其他情形等。
民事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如下: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可以是单方的误解,可以是双方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