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1.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确认性陈述、否定性陈述与承认性陈述。确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一定事实作根据,以证明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存在的陈述。 承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地承认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或请求的陈述。承认性陈述
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致送受诉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及具状日期,写明民事起诉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
1、证据学上讲的当事人陈述主要是狭义上的,当事人就诉讼请求的陈述,体现处分原则;就证据问题的陈述体现当事人质证的权利。 2、当事人陈述必须是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在法庭外所作的陈述一般不能作为当事人
当事人陈述是法庭调查的第一步骤,是指原、被告双方以及第三人陈述事实以及具体的诉讼求和理由,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的陈述是有一定顺序的,当事人不能随意陈述。具体的陈述顺序如下:
1,当事人陈述属于证据之一。2,在当事人陈述阶段,尽量对案件中与起诉状中请求相关事实进行详尽讲述,但应当如实叙述,不加入个人评论、猜测性内容。3,《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
当事人的陈述是我国行政诉讼证据中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对事实问题的陈述。当事人陈述范围包括涉及实体法律关系的各种事实,行政争议的发展经过,以及其他对正确处理案件
当事人陈述应当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车牌,事发时的情况,驾驶人采取的措施,以及行驶的车速和行驶的车道,以及对事故责任的看法等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陈述是对事故认定的材料之一,因此无论是交通管理部门还是当事人都是需要重视的。对交通事
陈述夫妻个人债务首先要分清哪些是个人债务,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只有一方签名但事后一方认可的,也包括一方借的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但是如果借的钱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则属于个人债务。根据夫
民事诉讼不可以附带刑事诉讼,但是刑事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采取先刑后民的审判原则,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