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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使用的附物要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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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指南
1、未经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2、第86条。该条对合法添附的物权归属作了简单规定:“非财产所有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增添附属物,财,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权人,应当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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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合同解除时,租赁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残值如何处理

    一、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必补偿。 二、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合同解除后,由于该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经成为添附方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原则上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虽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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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处理租赁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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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残值处理方法如下: 1、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决定自行增加附件的,承租人应当自行清除附件,如果不能去除,出租人一般不需要补偿; 2、经出租人同意,合同解除后,由于附件无法取回,已成为附件方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原则上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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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具有租赁物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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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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