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8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具体侵权人如何承担侵权责任,应当根据侵权人实际实施的侵权行为作出定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责任的,就应当承担具体的法律后果。侵权责
目前《侵权责任法》已失效,适用的是《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而《民法典》保护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此之外,自然人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也受到保护。
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处理如下: 1、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共同侵权承担的民事责任是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请求任意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首先,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其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有:发生侵权的行为;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债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主要有下列构成要件: 1、行为人做出了民事侵权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着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侵权行为人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的种类一般包括: 1、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指任何人因自身的过错(故意或过失)而侵害他人权益时,应就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指根据法律明文规定,不论加害人是否具有过错,均须为其加害行为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以受害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区分为:当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当受害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教育机构承担过错责任。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根据受害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所遭受人身损害的致害源的不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发生侵权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或者对他人身体造成了损害; 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 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 4、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