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一)双方协商原则。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原则。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又分为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行为地是指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地方,侵权结果发生地是指受害人损害产生的地方。
如果是离婚后发现尚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此种情况是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的;如果是在离婚时由于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导致没有分割,在离婚后被另一方发现,这种情况下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受到两年诉讼时效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
婚姻财产法律规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处理离婚纠纷的相关法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要求来看,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而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
法律对婚前财产协议具有如下相关规定:一般的婚前财产协议可根据夫妻双方自愿订立。并且夫妻双方既可以在结婚登记前订立婚前财产协议,也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订立婚前财产协议。
一般情形下,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予分割。但若当事人约定了分割方案,按照双约定进行分割。或夫妻将该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