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徇私枉法罪”,规定在《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徇私枉法罪所侵犯的客体一般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构成徇私枉法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徇私枉法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犯本罪,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是特殊的 犯罪主体。这里的司法工作人员应该做详细的解释 和规定,即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安、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中的侦查人员、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因此徇
徇私枉法罪应通过以下要件认定: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徇私枉法罪的认定: 1、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
徇私枉法四个构成要件: 一、概念上的徇私枉法罪; 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其他事实,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的,对明知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明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而使他受到追诉的,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
对徇私枉法罪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个方面: 一、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
徇私枉法罪的处罚是: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枉法罪的量刑: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侦查人员一般来自国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机关单位;检察人员一般来自人民检察院或者负有检察职能的机关单位;审判人员一般来自人民法院。除此之外,监狱、看守
徇私舞弊罪和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1.主体的不同。徇私舞弊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枉法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的行为不同。徇私舞弊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徇私枉法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