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9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符合下列标准丢失枪支不报罪应当立案: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如人民警察、缉私人员等,枪支因行为人保管不善而遗失或者被盗、被抢、被骗,不及时报告,致使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
这些人能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 2.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其他造成严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对于丢失枪支不报罪的量刑标准做了明确规定,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
私自制造枪支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具体的判刑如下: 1、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
私藏枪支判几年,要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1、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私藏枪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