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
华蓥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 (1)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2)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 (3)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 (4)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 (5)其
检察信息公开主要作用是: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促进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进而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吴川检察信息公开方式有检察院信息公开系统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检察院案件办理部门负责拟制本部门应当发布的案件信息,经分管副检察长或者检察长批准后,由本院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发布。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院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需要强调说明的是公诉权问题。广义上的公诉权,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诉犯罪的权力,包括立案权、侦查权、审查起诉、提起
信息公开的规定具体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信息公开应诉是指在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原则时,如果侵犯了人民的
检察机关信息公开规定的内容是: 1.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件信息,应当遵循依法、便民、及时、规范、安全的原则。 2.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
忻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
刑事案件从区检察院转到市检察院,是因为区检察院在审理公安部门移交的案件后发现,案件属于中级法院管理范围,依法提请上级检察机关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批捕信息可以在检察院网站查询到,要到审理该案件的检察院信息查询系统去查询。查询前需要办理身份确认手续,要亲自到管理中心去。获取查询密码后可以使用密码登陆查询。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案件相关办理和审理人员才可以从系统查询,其他人不可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