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合同诈骗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里的合同,应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
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客观要件如下: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或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伪造的信用卡
合同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下行为可以认定合同诈骗罪: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对合同诈骗行为的认定如下: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合同诈骗行为如下: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票据或者虚假产权证明为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
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有: 1、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2、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3、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票据诈骗罪的客观行为有: 1、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2、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3、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要件一般会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例如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等。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是合同诈骗罪。以下行为属于合同诈骗: 1、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2、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
保险诈骗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的情形: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2、编造发生保险事故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 3、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