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原告离婚不到庭,并且在经过法院传票传唤的,也不提交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撤销起诉。如果原告是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不回来的,也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离婚不到庭,并且在经过法院传票传唤的,也不提交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撤销起诉.如果原告是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不回来的,也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开庭原告不到场,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请不请律师由当事人决定,法律没有规定打官司必须要请律师。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委托代理律师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既然是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当事人觉得自己可以上庭为自己辩论,
离婚案件,法院开庭而被告故意不出席不到庭的,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被告不出庭可能造成以下不利影响: 1、若双方有孩子的,不利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2、涉及财产分割的,法院可能仅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判决财产的归属,对被告分割财产不利。
开庭时被告不到场,可以判缺席。被告不到庭,经过法院的传唤,没有正当性的理由仍不到庭的,或者是在开庭的过程中没有得到法官的允许而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和对席判决有同等的效力,缺席判决也是依照法定的方式作出的,也要向不出庭的当事人宣
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到庭,经过法院的传唤,没有正当性的理由仍不到庭的,或者是在开庭的过程中没有得到法官的允许而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和对席判决有同等的效力,缺席判决也是依照法定的方式作出的,也要向不出庭的当事人宣告以及送达判决书
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不参加法院通知其参加的诉讼活动,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不利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缺度判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
离婚开庭被告不来,法院会用传票传唤被告,因为离婚案件的被告是必须出庭参加审理的,经传票传唤后,被告仍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传的方式,或者是依法做出缺席判决。